2010年公共基礎知識備考練習1
一、的判斷題
1.公民和人民都是法律概念。╳
2.中華人民共和國一切權力屬于全體公民。╳
3.人民檢察院是我國的法律監(jiān)督機關,從性質上屬于司法行政機關。╳
4.在我國,成立非營利性社會團體不必履行登記手續(xù)。╳
5.在我國,人民檢察院實行的領導體制是雙重從屬原則。╳
6.人民法院上下級之間的關系是指導關系。╳
7.在我國,行使司法權的國家機關是人民法院。╳
8.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改變或者撤銷同憲法和法律相抵觸的行政法規(guī)。√
9.全國人大有權改變或者撤銷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的不適當?shù)姆伞?radic;
10.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法律解釋同法律具有同等效力。√
11.根據(jù)憲法和立法法的規(guī)定,行使國家立法權的國家機關是全國人大。╳
12.居民委員會和村民委員會是我國最低的一級國家政權機構。╳
13.在我國的中央國家機關中,中央軍委不受連選連任的限制。╳
14.全國人大的常設性委員會是獨立行使職權的國家機關。╳
15.精神病患者不享有選舉權。√
16.全國性的法律亦適用于特別行政區(qū)。√
17.民族自治地方的國家機關都是自治機關。╳
18.中國人民政治協(xié)商會議類似于西方國家的議會,是行使立法權的國家機關。╳
19.《共同綱領》是建國初期起臨時憲法作用的一部憲法性文件。√
20.人大代表在各種會議上的發(fā)言不受法律追究。╳
21.任何單位或者個人都不得侵入、的搜查、的查封公民的住宅。╳
22.受教育權既是公民的權利,也是公民的義務。√
23.勞動權既是公民的權利,也是公民的義務。√
24.自治區(qū)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全國人大常委會批準后生效。√
25.自治州、的自治縣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報省、的自治區(qū)、的直轄市的人大常委會批準后生效。√
26.居民委員會主任是由政府指派的。╳
27.在中國,憲法一詞只是到了近代才出現(xiàn)。√
28.依法治國。√
29.在我國,土地的使用權可以依法轉讓。√
30.公民在年老、的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的情況下,有從國家獲得物質幫助的權利。√
31.社會保險和社會救濟都是針對年老、的疾病和喪失勞動能力的公民的。╳
32.在我國,任何公民都享有通訊自由和通訊秘密。╳
33.宗教信仰自由屬于精神自由的范疇。╳
34.設立特別行政區(qū)的法律依據(jù)是憲法序言。╳
35.各國憲法一般對政治性結社都有嚴格的限制。√
36.公民通過言論自由表達的內容受法律的保護,不受非法干預,所以公民享有的言論自由是絕對的。╳37.公民的范疇大于人民。╳
38.人民檢察院上下級之間的關系是監(jiān)督關系。╳
39.最高人民法院院長由全國人大常委會任免。╳
40.公民認為行政法規(guī)、的地方性法規(guī)、的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同憲法相抵觸的,可以向全國人大書面提出進行審查的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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