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陽“兩院”招考筆試成績公布 入圍面試情況9日公布
衡陽市招考2009年考試錄用法院、檢察院工作人員筆試成績已于5日出爐。
據(jù)了解,衡陽市今年“兩院”招考60人(法院工作人員計劃招錄33人,檢察院工作人員計劃招錄27人),報名人數(shù)近2000人。根據(jù)全省組織部門統(tǒng)一安排,5月9日,“兩院”考試筆試已經(jīng)在長沙舉行。
筆試成績公布后,考生如對本人考試成績有疑問,可申請復核。申請復核的考生請于6月8日下午17:00前,持身份證和筆試時使用的準考證到湖南省委組織部考評中心(地址:長沙市韶山北路1號省委大院電教樓104)登記,辦理查詢手續(xù)。復核結(jié)果于6月9日公布。復核范圍僅限分數(shù)的統(tǒng)計情況。
筆試合格線的劃定及面試對象的確定在成績復核結(jié)束后進行,筆試排名及面試入圍情況,將于6月9日在成績查詢系統(tǒng)中予以公布。
需要提醒廣大考生的是: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對參加2009年法院、檢察院考試錄用工作人員的報考人員的加分情況進行了公示,符合加分條件的,可在6月7日前申請補加。
資料:
根據(jù)國家和省有關文件精神,在計算筆試成績時,以下人員可予以加分。
(1)取得博士學位的考生筆試總成績加5分;
(2)通過國家統(tǒng)一司法考試取得法律職業(yè)資格證書,符合報考地區(qū)初任法官、檢察官任職條件的,筆試總成績加5分;
(3)參加志愿服務西部計劃工作的高校畢業(yè)生服務期滿并考核合格的,在報考湘西自治州的公務員時,筆試總成績加5分;
(4)參加“三支一扶”的高校畢業(yè)生凡在基層鍛煉滿兩周年并考核合格的,其筆試總成績加2分,以后每增加一周年增加1分,但加分最多不超過5分(計算截止時間到2009年10月31日);
(5)同時符合多項加分條件,累計加分最多不超過5分。享受(1)、(2)項加分政策的由省委組織部、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根據(jù)實際情況予以加分;享受第(3)、(4)項加分政策的報考者在5月15日前填寫《2009年公務員考試錄用加分申請表》并持相關證件到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辦公室(地址:長沙市韶山路1號省委大院一辦公樓三樓335房,咨詢電話:0731-2217822)辦理加分確認手續(xù)。西部志愿者要提供共青團中央統(tǒng)一制作的服務證(原件及復印件)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及復印件);“三支一扶”人員要提供省“三支一扶”工作協(xié)調(diào)管理辦公室出具的高校畢業(yè)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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