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公務員面試評分標準的結構化,是指評分的過程和評分的結果要嚴格按照統(tǒng)一的測試要素、測試試題、參考答案、測試權重、測試規(guī)則來進行。
考官在充分理解出題思路的基礎上,根據應試人員回答問題的實際情況,對照測試要素,參照參考答案和評分要點,按照事先確定的評分規(guī)則和該試題在測量中的權重,得出具體的評分?脊僭u分的依據是應試人員回答問題的具體情況,包括敘說的內容、反映的敏捷程度、回答問題的條理性和層次性等,在完全獨立思考的情況下予以確定。
而評分過程則按照定性--定量--定性的程序來進行。首先確定應試人員回答問題定性的水平刻度,即優(yōu)良中差等級;然后在定性的基礎上,確定具體的定量分數(shù),給出該問題的具體得分;而根據最終測試總分的結果,決定應試人員是否合格或被錄用,這又是一個定性的過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