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江蘇公務員考試常識積累:法律關系
法律關系是法理學中的重要的內容之一,是學習各個部門法相關內容的基礎,同時也是行測常識判斷考試當中法律部分的重要知識點之一。為了方便大家對于法律關系的理解,江蘇公務員考試網(wǎng)對該知識點進行詳細講解。
一、法律關系的概念:
法律關系,是指在法律規(guī)范調整社會關系的過程中所形成的人們之間的權利義務關系。簡單來說,我們人的行為會形成各種各樣的社會關系。這一整個社會關系會受到各種規(guī)范的調整和約束,如道德、法律、宗教、政策等等。那么,其中受到法律規(guī)范所調整這一部分社會關系,就是我們這里所說的法律關系。例如:婚姻關系;橐鲫P系是夫妻之間的互負權利義務的家庭關系,受到《婚姻法》的調整,屬于法律關系。而與之相對應的戀愛關系就并不屬于法律關系的范疇,因為我國是沒有哪一部法是對戀愛的雙方主體進行戀愛關系維持或解除的強制性調整規(guī)范的規(guī)定的。以此類推,朋友關系、訂婚關系以及同鄉(xiāng)關系這些都不屬于法律關系,沒有相關法對其進行權利義務上的調整。
明確和理解法律關系的概念,有助于我們對于區(qū)分法律關系與其他社會關系這一類題型的解題。因此,法律關系的概念有其重要性。
二、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
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是法律關系這一知識點當中的一個重要內容,需要我們對各個構成的種類進行識記型掌握。也就是說,在考試當中一般以直接原文考察為主。
法律關系的構成要素組成部分:
1.主體。包括自然人、國家、法人、非法人組織。
首先,自然人,指的是自然出生,自然死亡的人。我們可以簡單理解成是活人。其次,法人,指的是法律擬制成為人的企業(yè)或組織,并非現(xiàn)實中的人。法人代表才是人,是法人當中的自然人。這四類主體都可以作為法律關系的參與者,是法律關系的主體。
2.內容。包括權利和義務。法律關系以權利和義務作為其主要內容。權利和義務具有一致性,是不可分割的。二者在總量上是相等的,沒有無義務的權利,也沒有無權利的義務。
3.客體。客體是法律關系中的內容,即權利和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包括:物、行為、人身利益和精神財富。
三、法律事實:
法律事實,是指能夠引起法律關系產(chǎn)生、變更、消滅的客觀情況和現(xiàn)象。法律事實根據(jù)是否以人的意志為轉移,分為了法律事件和法律行為兩種。其中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是法律行為,比如婚姻登記,合同簽訂等。不以人的意志為轉移的是法律事實,比如自然死亡、自然災害等。
對于法律事實這一塊知識點而言,其重點放在分類上,考試當中一般會給出一個案例,然后讓大家判斷案例中的關系屬于的是法律事實中的哪一種。在判斷法律事實種類之前,我們要注意的是:該關系首先是不是一個法律關系,只有是法律關系,才會有接下來法律事實的劃分。
【例題】下列社會關系中,屬于法律關系的是()
A. 已訂婚的小張和小楊之間的戀愛關系
B. 某女士與其非婚生子之間的母子關系
C. 原始社會成員之間的氏族血親關系
D. 小劉和小李結拜形成的“盟兄弟”關系
【正確答案】B
【答案解析】法律關系是以法律上的權利義務為內容的社會關系。AD不構成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C項原始社會尚不存在真正意義上的法律。只有B項包含著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系。故本題答案為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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