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揚州市廣陵區(qū)考錄公務員報考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
2019年揚州市廣陵區(qū)考錄公務員報考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已公布,江蘇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公布如下:
揚州市廣陵區(qū)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
各有關考生:
根據《揚州市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簡章》要求,現就參加揚州市廣陵區(qū)2019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資格復審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要求
(一)提供材料
1、與網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電子照片相一致的1寸彩照兩張。
2、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所在學校出具的《畢業(yè)生雙向選擇就業(yè)推薦表》或《普通高校畢業(yè)生就業(yè)協(xié)議書》(指已與用人單位簽約的大學生)、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相應學歷學位的個人承諾書等。
3、社會人員提供本人身份證、畢業(yè)證、學位證、在職人員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報考人員特別是在職中小學教師,所在單位同意報考的證明需及時提供,最遲必須在領取體檢通知書時提交;如在體檢前規(guī)定時間內,仍不能提交的,視為該考生自動放棄報考資格)等。
4、留學回國人員、赴臺陸生提供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材料。
5、報考職位要求提供的資格證書及其他證明材料(如學位證書,英語、計算機等級證書等)。
職位要求具有大學英語四級證書的,需提供下列之一證明材料:(1)獲得大學英語四級(CET4)及以上合格證書或CET4測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2)獲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三級(PETS3)及以上合格證書;(3)雅思(IELTS)考試6分及以上;(4)托福(TOEFL)考試80分(老托福550分)及以上;(5)取得大學英語六級(CET6)合格證書或CET6測試成績達到425分及以上;(6)取得英語專業(yè)四級或專業(yè)八級合格證書。
6、報考條件中有其他要求的,還須提交相應的證明材料:
(1)報考90崗位的,要按《簡章》報考條件和考錄對象第(十一)條要求,提供由縣(市、區(qū))委組織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材料。
(2)報考94崗位的,要按《簡章》報考條件和考錄對象第(十二)條要求,提供由縣(市、區(qū))委組織部門出具的相應證明材料(原省聘大學生村官),或“西部計劃”、“蘇北計劃”、“三支一扶計劃”志愿者相應證明材料,或提供在軍隊服役5年(含)以上的我省戶籍或生源高校畢業(yè)生退役士兵的相應證明材料。
(3)報考98崗位的,要按《簡章》報考條件和考錄對象第(十三)條要求,提供由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工)委出具的相應證明材料(組織委員簽名)。
上述證明材料均要求為原件,并提供復印件兩份。
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應屆畢業(yè)生,領取錄用通知書時,須按要求提供畢業(yè)學歷(學位)證書等原件及復印件。
(二)凡出現資格復審不合格等對象時,從高分到低分進行遞補(含同分并列者)。
(三)必須由考生本人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逾期不參加復審的,視為自動放棄報考資格。
二、資格復審時間
2019年4月22日、23日(周一、二) 9:30—17:00
三、資格復審地址
揚州市文昌中路548號廣陵區(qū)政府大院內西樓三樓會議室
四、咨詢電話
0514—87342218
中共揚州市廣陵區(qū)委組織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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