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淮安市盱眙縣第二批招聘教師第2號公告
2018年淮安市盱眙縣第二批招聘教師第2號公告已公布,江蘇公務員考試網現將其公布如下:
2018年盱眙縣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第2號公告
2018年盱眙縣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報名、筆試工作已經結束,筆試成績已于2018年11月19日對社會公布。根據《2018年盱眙縣第二批公開招聘教師公告》規(guī)定,下一步將對擬參加面試人選進行資格復審。為做好面試前資格復審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8年11月26日~27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5: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盱眙縣教育局116室(盱眙縣都梁北路9號)
三、資格復審主要內容
(一)《資格復審登記表》
參加資格復審的考生如實填寫《資格復審登記表》(附后)一份,并按《公告》要求提供相應材料。
(二)學歷、教師資格證材料
崗位要求的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及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證書,均須在2018年11月14日之前取得。考生提供的畢業(yè)證書、教師資格證等崗位要求的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經審查原件和復印件無誤并符合報考條件的,原件退還考生,復印件需考生簽字。
1. 證件材料:
本人有效期內的二代居民身份證、畢業(yè)證書、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查詢網址http://www.chsi.com.cn)、教師資格證書和崗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2. 其他要求:
、賾溉藛T為在職人員的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按人事管理權限提供單位同意報考證明(在編人員須同時提供單位主管部門同意報考證明),待業(yè)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提供人事檔案代理機構的檔案托管證明。
、谖唷⒍ㄏ、聯辦的畢業(yè)生須提供委培、定向、聯辦單位和所就讀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垡褏⒓2018年秋季教師資格認定,還未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的,須提供市、縣(市、區(qū))教師資格認定機構出具的包含姓名、身份證號碼及教師資格證書號碼的書面證明。
④取得國(境)外及港澳臺地區(qū)學歷、學位證書的人員,須同時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書。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
附件:
盱眙縣公開招聘教師工作領導小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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