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蘇寶應:公務員資格復審要列“清單”
江蘇公務員考試網訊:近日,江蘇省寶應縣在公務員考錄中實行資格復審“清單式”審查制度,進一步從嚴從實把好資格審查關口,確保程序公平、公正、公開,穩(wěn)步有序推進公務員招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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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印“復審材料清單”,一目了然實現高效便民。針對招錄單位多、職位設置多、復審人員多的特點,根據考生身份、經歷,結合職位設置等,對考生遞交材料進行整合,設計制作《公務員資格復審材料清單》。將復審材料分為基本材料、身份材料、崗位材料三類,詳細提供具體材料名稱,對考生復審材料提出明確、具體的要求,由考生根據自身情況、職位要求準備資格復審材料。
制定“審核要點清單”,重點突出實現規(guī)范公平。合理分類審核材料,明確每份材料的審核重點,制定《復審材料審核要點清單》,將身份證、畢業(yè)證作為必核材料,對材料的真實性、關聯性進行檢查。對職位要求的學位證、同意報考證明、職業(yè)資格或者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蘇北計劃”志愿者等身份證明等材料認真核實,平等對待每位考生,做到審核規(guī)范、公正。
簽署“崗位責任清單”,壓實責任實現權責統(tǒng)一?忌炇稹秷罂颊\信承諾書》,針對考生報考具體崗位再次申明考生義務與責任,并告知救濟途徑?忌虿牧喜蝗蛑饕畔⒉粚,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取消面試資格。審核人員簽署《資格審查工作責任告知書》,明確審核機關及其審核人員、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工作職責,嚴格執(zhí)行回避制度和相關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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