史上最嚴:鎮(zhèn)江招錄公務員有交通失信紀錄將禁考
史上最嚴:鎮(zhèn)江招錄公務員有交通失信紀錄將禁考
5日,江蘇公務員考試網(wǎng)從鎮(zhèn)江市交警部門獲悉,鎮(zhèn)江市紀委、鎮(zhèn)江市委組織部、鎮(zhèn)江市委宣傳部等部門,聯(lián)合出臺《鎮(zhèn)江市機關黨員、公職人員不文明交通行為記錄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這一辦法可稱為“史上最嚴”,江蘇公務員考試網(wǎng)注意到,辦法中規(guī)定,鎮(zhèn)江黨政機關招錄公務員、工勤人員、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對有較重或者嚴重交通失信紀錄的個人,將予以禁止報考、應聘等懲戒。
鎮(zhèn)江交警支隊相關負責人介紹,《暫行辦法》適用于在鎮(zhèn)江市機關工作的黨員、公職人員。鎮(zhèn)江市委組織部、鎮(zhèn)江市委宣傳部、鎮(zhèn)江市委市級機關工委、鎮(zhèn)江市人社局、鎮(zhèn)江市文明辦負責對市公安局認定的不文明交通違法行為,通報所在單位黨組織及所屬主管部門。
據(jù)悉,一般交通失信行為有:
(一)上道路行駛的機動車未懸掛機動車號牌,或者故意遮擋機動車號牌的;(二)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的;(三)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的;(四)機動車駕駛人一個計分周期內駕駛證被記滿12分,或者除本條第(一)(二)(三)項外的其他交通安全違法紀錄累計20次以上的;(五)機動車所有人所屬機動車自注冊登記之日起每年度闖紅燈、超速行駛等交通安全違法紀錄累計20起以上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則構成較重交通失信行為:
(一)因危險駕駛罪或者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拘役的;
(二)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構成犯罪的;
(三)飲酒、服用國家管制的精神藥品或者麻醉藥品后駕駛機動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
(四)以欺騙、賄賂等不正當手段取得機動車登記或者駕駛許可的;
(五)偽造、變造或者使用偽造、變造的機動車號牌、行駛證、檢驗合格標志、保險標志、校車標牌、駕駛證,或者其他機動車號牌、行駛證的;
(六)駕駛與準駕車型不符的機動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負有責任的;
(七)機動車所有人在機動車檢驗有效期屆滿后連續(xù)2次以上沒有參加定期安全技術檢驗的;
(八)汽車所有人在汽車達到強制報廢標準1年后仍沒有辦理注銷登記的;
(九)未取得校車駕駛資格駕駛校車的;
(十)機動車駕駛人一個計分周期內發(fā)生一般交通失信行為3次以上的;
(十一)機動車所有人所屬機動車每年度涉及一般交通失信行為3次以上的。
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構成嚴重交通失信行為:
(一)因交通肇事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的;
(二)收到追償通知后,有能力履行卻逾期不履行道路交通事故救助資金償還義務的;
(三)機動車駕駛人一個計分周期內發(fā)生較重交通失信行為3次以上的;
(四)機動車所有人所屬機動車每年度涉及較重交通失信行為3次以上的。
江蘇公務員考試網(wǎng)注意到,《暫行辦法》結合鎮(zhèn)江實際,對文明交通失信人員實施懲戒,如各黨政機關招錄公務員、工勤人員、事業(yè)單位招聘工作人員時,對有較重或者嚴重交通失信紀錄的個人,予以禁止報考、應聘等懲戒。
在評優(yōu)評先時,對近3年有較重,近5年有嚴重交通失信紀錄的個人,作為不授予榮譽的重要依據(jù)。
銀行在審批發(fā)放個人貸款時,對近5年有嚴重交通失信行為個人,作為限制貸款的重要參考依據(jù)。
保險公司對機動車車輛保險時,對投保人和機動車有較重和嚴重交通失信紀錄的,按照有關規(guī)定適當上浮保險費率。
另外,一般交通失信信用紀錄,有效期1年;較重交通失信信用紀錄,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tǒng)“黃名單”,有效期3年;嚴重交通失信信用紀錄,列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tǒng)“黑名單”,有效期5年,期滿系統(tǒng)自動修復。
一年內,參加文明交通志愿服務活動滿60小時的,或因見義勇為被鎮(zhèn)江市級以上表彰為先進個人的,對一般交通失信信用紀錄進行修復;經(jīng)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撤銷或變更原處罰決定、判決,已不屬于交通失信情形的,應當及時予以修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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