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揚州市市級機關遴選公務員常見問題
江蘇公務員考試網現(xiàn)將2015年揚州市市級機關公開遴選公務員有關問題解答公布,供廣大考生查看。
一、關于基層工作經歷問題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qū))以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過。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關于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年限計算問題
工作經歷是指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通過招錄、調任、軍轉安置等方式進入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的年限。
三、關于黨校學歷報考問題
黨校學歷是指中央黨校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校舉辦的學制兩年以上的長期班次(包括函授學歷教育),按照。▍^(qū)、市)委以上黨校下達的招生計劃,經統(tǒng)一考試合格錄取的學員,學完必修課程,經考試合格,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可認定為黨校學歷。具有黨校學歷且符合職位要求的可以報考。
四、關于回避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有上述回避關系的職位。
五、關于身份證問題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本次遴選的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環(huán)節(jié)都要使用,考生必須準確填寫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碼。不能使用新舊身份證同時報考,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遴選資格。
居民身份證丟失尚未補發(fā)的,由原簽發(fā)居民身份證的公安派出所或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帶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明,并在證明上寫明原身份證號碼和加蓋公章。
六、關于考察問題
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ㄒ唬┥⒉加袚p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ǘ┩婧雎毷,貽誤工作的;
。ㄈ┴澪、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四)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模?br /> (五)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孤秶颐孛芑蛘吖ぷ髅孛艿;
。ㄆ撸┰趯ν饨煌袚p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八)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九)因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正在接受審查且尚未有結論的;
。ㄊ┯|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ㄊ唬┦苓^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的;
。ㄊ┻`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ㄊ┰趪曳ǘǹ荚囍杏袊乐匚璞仔袨榈;
。ㄊ模┳2013年9月18日以來,曾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等行政處分或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黨紀處分的。
【2015年揚州市市級機關遴選公務員復習用書:http://www.chnbook.org/goods.php?id=76】
一、關于基層工作經歷問題
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縣(市、區(qū))、鄉(xiāng)鎮(zhèn)(街道)黨政機關、行政村(城市社區(qū))以及企業(yè)、事業(yè)單位工作過。軍隊轉業(yè)干部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基層工作經歷。
二、關于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工作經歷年限計算問題
工作經歷是指公務員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人員通過招錄、調任、軍轉安置等方式進入機關或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工作的年限。
三、關于黨校學歷報考問題
黨校學歷是指中央黨校和各省、自治區(qū)、直轄市黨校舉辦的學制兩年以上的長期班次(包括函授學歷教育),按照。▍^(qū)、市)委以上黨校下達的招生計劃,經統(tǒng)一考試合格錄取的學員,學完必修課程,經考試合格,取得畢業(yè)證書的,可認定為黨校學歷。具有黨校學歷且符合職位要求的可以報考。
四、關于回避問題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規(guī)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jiān)察、審計和財務工作。
直系血親關系,包括祖父母、外祖父母、父母、子女、孫子女、外孫子女;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包括伯叔姑舅姨、兄弟姐妹、堂兄弟姐妹、表兄弟姐妹、侄子女、甥子女;近姻親關系,包括配偶的父母、配偶的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的配偶及子女配偶的父母、三代以內旁系血親的配偶。
報名人員不得報考有上述回避關系的職位。
五、關于身份證問題
第二代居民身份證在本次遴選的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辦理調動手續(xù)等環(huán)節(jié)都要使用,考生必須準確填寫第二代居民身份證號碼。不能使用新舊身份證同時報考,一經發(fā)現(xiàn),即取消遴選資格。
居民身份證丟失尚未補發(fā)的,由原簽發(fā)居民身份證的公安派出所或原戶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帶有考生本人照片的身份證明,并在證明上寫明原身份證號碼和加蓋公章。
六、關于考察問題
報考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即視為考察不合格:
。ㄒ唬┥⒉加袚p國家聲譽的言論,組織或者參加旨在反對國家的集會、游行、示威等活動的;
。ǘ┩婧雎毷,貽誤工作的;
。ㄈ┴澪、行賄、受賄,利用職務之便為自己或者他人謀取私利的;
(四)違反財經紀律,浪費國家或集體資財?shù)模?br /> (五)濫用職權,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的;
。┬孤秶颐孛芑蛘吖ぷ髅孛艿;
。ㄆ撸┰趯ν饨煌袚p害國家榮譽和利益的;
(八)參與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賭博、迷信等活動的;
(九)因政治、經濟和其他問題正在接受審查且尚未有結論的;
。ㄊ┯|犯刑律被免予刑事處罰的;
。ㄊ唬┦苓^刑事處罰、勞動教養(yǎng)的;
。ㄊ┻`反國家計劃生育政策的;
。ㄊ┰趪曳ǘǹ荚囍杏袊乐匚璞仔袨榈;
。ㄊ模┳2013年9月18日以來,曾受記過、記大過、降級、撤職等行政處分或受黨內嚴重警告以上黨紀處分的。
【2015年揚州市市級機關遴選公務員復習用書:http://www.chnbook.org/goods.php?id=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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