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蘇政法干警考試民法學(重點)
2014年全國政法干警招錄工作即將啟動,江蘇公務員考試網提醒考生及時關注2014年江蘇省政法干警招錄資訊專題。對于政法干警與公務員的區(qū)別很多考生還不是很清晰,以為政法干警就是公務員,詳情可查看政法干警考試與公務員考試的區(qū)別。
民法是政法干警考試的重點科目,考生們要掌握于心。民法學是理論性、系統(tǒng)性、實踐性都很強的學科,民法的總論又是學習民法的基本理論,該部分學習得好壞程度直接關系到后面幾大部分的學習,所以總結民法學的重點內容,做到有側重的復習,才能有事半功倍的功效。在此江蘇公務員考試網(www.5yxx.com)將民法學的重點知識進行系列講解。
民法學總論部分包括了民法的一些重要制度,學好這一部分內容,是深入學習民法學的基礎。這一部分的重點內容包括:
1.民法的調整對象和調整原則
明確民法的調整對象是弄清民法作為一個重要部門法的基礎,也是理解民法的體系結構、民法的調整原則和各項制度的前提。民法有自己特定的調整對象,即平等的民事主體之間的財產關系與人身關系。民法的調整原則是貫徹憲法宗旨、體現民法精神、規(guī)范民事活動、指導民事審判的基本準則。把握好民法的調整原則,有助于更好地理解各項民事制度。考生在復習民法的調整原則時,應結合民法的其他內容,深入理解。特別是誠實信用原則,該原則被認為是民法的“帝王原則”,考生應準確把握其基本含義和該原則在民法基本制度中的體現。
2.民事法律關系和民事法律事實
就民事法律關系而言,要求考生掌握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特征、民事法律關系的基本分類、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特別是對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考生要有較清楚的認識。就民事法律事實而言,要求考生重點掌握民事法律事實的概念和意義及其基本分類、各項分類的含義。
3.公民(自然人)和法人制度
首先,應掌握公民的概念與本質;其次,公民和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和民事行為能力是考生應當掌握的重點內容。特別是公民的民事行為能力的分類、公民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和法人的民事權利能力、民事行為能力的不同特點及比較,考生在復習時,更應當重點掌握。其他的如監(jiān)護制度、宣告失蹤和宣告死亡制度、個體工商戶、農村承包經營戶、個人合伙及法人的設立、變更和終止也是本部分的重點內容。
4.民事法律行為
民事法律行為是民法和民法學的核心內容,其知識點也比較多,考生在復習時,對這一部分內容應當重點掌握。這部分內容主要包括: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和特征、民事法律行為的分類和形式、民事法律行為的有效條件、附條件以及附期限的民事法律行為的概念、無效民事行為和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概念及構成等?忌趶土暠静糠謨热輹r,應當首先準確掌握各相關的概念。比如,對于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的概念及構成等?忌趶土暠静糠謨热輹r,應當首先準確掌握各相關的概念。比如,對于可變更、可撤銷的民事行為,考生應當能夠準確記住它的概念和特征,能夠理解它和無效民事行為的區(qū)別,能夠掌握它的法律效力和被撤銷后的法律后果等。
5.代理
代理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在代理權限內與第三人為法律行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忌⒁鉁蚀_掌握代理的概念,并根據此概念,理解代理的法律特征。其他如代理的適用范圍和種類、代理權及其行使、無權代理的概念和無權代理的效力以及表見代理制度,這些都是本部分的重點內容。
6.訴訟時效
重點掌握時效和訴訟時效的概念、種類及其性質、訴訟時效的效力、訴訟時效和取得時效的區(qū)別、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的區(qū)別、訴訟時效的意義、訴訟時效的種類、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和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中斷和延長、期間的概念、種類病情計算等。
江蘇公務員考試網建議考生們在目前這個階段要對這些內容有個大概了解,在理解的基礎上進行記憶,這樣的話,對于客觀題和主觀題的作答都有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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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民事法律關系而言,要求考生掌握民事法律關系的概念、特征、民事法律關系的基本分類、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特別是對民事法律關系的要素,考生要有較清楚的認識。就民事法律事實而言,要求考生重點掌握民事法律事實的概念和意義及其基本分類、各項分類的含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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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民事法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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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代理
代理指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義,在代理權限內與第三人為法律行為,其法律后果直接由被代理人承受的民事法律制度?忌⒁鉁蚀_掌握代理的概念,并根據此概念,理解代理的法律特征。其他如代理的適用范圍和種類、代理權及其行使、無權代理的概念和無權代理的效力以及表見代理制度,這些都是本部分的重點內容。
6.訴訟時效
重點掌握時效和訴訟時效的概念、種類及其性質、訴訟時效的效力、訴訟時效和取得時效的區(qū)別、訴訟時效和除斥期間的區(qū)別、訴訟時效的意義、訴訟時效的種類、訴訟時效期間的起算和訴訟時效期間的中止、中斷和延長、期間的概念、種類病情計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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