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泰州市市直事業(yè)單位招聘網(wǎng)上報名審核狀態(tài)更改申請表
考生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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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證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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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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審核賬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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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改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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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考單位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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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蓋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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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辦處室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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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局分管 領導意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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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此表須連同考生報名信息表一并上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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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泰州市市直事業(yè)單位招聘政策解答
六、報考需提供哪些材料的問題
1、網(wǎng)上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正確理解和把握招聘崗位的要求和自身條件,并對兩者一致性和自身條件的真實性負責。報名階段,招聘單位對網(wǎng)上報名信息是否符合條件進行初步審核,實際情況是否和所填報情況一致、是否符合崗位要求,在資格復審時確認。
2、面試前進行資格復審,考生需攜帶身份證、戶口簿、畢業(yè)證書、學位證書(均為原件及復印件);委培、定向、聯(lián)辦的畢業(yè)生還必須提供委培、定向、聯(lián)辦單位及所在院校出具的同意報考的證明;留學回國人員除需提供招聘簡章中規(guī)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wǎng)站(http://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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