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江蘇公務員法律常識考點儲備
江蘇公務員考試《公共基礎知識》一科,無論是A類、B類,還是C類,都有大量的法律試題,涉及的知識非常廣泛。江蘇公務員考試網(http://www.5yxx.com/)了解到,考試涉及的主要是民法、刑法、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公務員法、商法、經濟法、民事訴訟法、刑事訴訟法等部門法的相關知識。
法律之洋廣闊無垠,深不可測,法律知識非常的繁雜和晦澀。雖然在公基考試中往往是入門級別的難度。但很多非法學專業(yè)的學生感覺法律的這座大山不是那么好逾越,不知如何下手學習法律。其實很多考生往往陷入了一種錯誤的認識,看到法律如此多龐雜的法條就望而卻步了。
民事訴訟管轄,是指確定上下級人民法院之間和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我國民事訴訟法結合我國審判實踐,規(guī)定了下列幾種管轄:級別管轄、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xié)議管轄、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
1.級別管轄
級別管轄,是指人民法院系統(tǒng)內劃分上下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①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民事訴訟法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②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案件:重大的涉外案件;在本轄區(qū)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③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為在本轄區(qū)內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④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有兩類:第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第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2.地域管轄
地域管轄,是指確定同級而不同區(qū)域的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地域管轄,包括一般地域管轄、特殊地域管轄、協(xié)議管轄、專屬管轄和共同管轄。
(1)一般地域管轄,是指按照當事人所在地與人民法院轄區(qū)的隸屬關系所確定的管轄。該類管轄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即原告起訴應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2)特殊地域管轄,是指以訴訟標的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實的所在地、爭執(zhí)的標的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與法院轄區(qū)之間的關系所確定的管轄。
、俸贤m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谝虮kU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垡蚱睋m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芤蜩F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lián)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fā)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菀蚯謾嘈袨樘崞鸬脑V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抟蜩F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fā)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咭虼芭鲎不蛘咂渌J?lián)p害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fā)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嘁蚝ky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人民法院管轄;
、嵋蚬餐p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者航程終止地人民法院管轄。
(3)協(xié)議管轄,是指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約定確定的管轄,又稱合意管轄或約定管轄。
。4)專屬管轄,是指法律規(guī)定某些訴訟標的特殊的案件專門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適用專屬管轄的案件有以下三種:①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②因港口作業(yè)中發(fā)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③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共同管轄,是指對同一訴訟依照法律規(guī)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選擇管轄則是在共同管轄的情況下,當事人應當依據一定的規(guī)則,確定其中的一個人民法院對案件行使管轄權。
3.指定管轄與移送管轄
。1)指定管轄,是指上級人民法院在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下,對某個具體的案件,指定其轄區(qū)內某個下級人民法院予以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對指定管轄的規(guī)定,適用指定管轄的情況有兩種:第一,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無法行使管轄權;第二,兩個以上的同級人民法院對管轄權發(fā)生爭議,且協(xié)商不成,由其共同的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2)移送管轄,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受訴人民法院發(fā)現(xiàn)自己對該案無管轄權,而將案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3)管轄權轉移,是指經上級人民法院的決定或同意,將案件的管轄權由上級人民法院轉移給下級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級人民法院轉移給上級人民法院。
4.管轄權異議
管轄權異議,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辯期間向受訴人民法院提出的認為受訴人民法院對受訴的該案無管轄權的意見或主張。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管轄權異議的提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①管轄權異議應當由案件的被告提出;②管轄權異議應當在被告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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剖析2014年江蘇公務員《公共基礎知識》法律常識復習重點
法律之洋廣闊無垠,深不可測,法律知識非常的繁雜和晦澀。雖然在公基考試中往往是入門級別的難度。但很多非法學專業(yè)的學生感覺法律的這座大山不是那么好逾越,不知如何下手學習法律。其實很多考生往往陷入了一種錯誤的認識,看到法律如此多龐雜的法條就望而卻步了。
民事訴訟管轄,是指確定上下級人民法院之間和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我國民事訴訟法結合我國審判實踐,規(guī)定了下列幾種管轄:級別管轄、地域管轄、專屬管轄、協(xié)議管轄、移送管轄和指定管轄。
1.級別管轄
級別管轄,是指人民法院系統(tǒng)內劃分上下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①基層人民法院管轄第一審民事案件,但民事訴訟法另有規(guī)定的除外。②中級人民法院管轄下列第一審案件:重大的涉外案件;在本轄區(qū)內有重大影響的案件;最高人民法院確定由中級人民法院管轄的案件。③高級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為在本轄區(qū)內有重大影響的第一審民事案件。④最高人民法院管轄的第一審民事案件有兩類:第一,在全國有重大影響的案件;第二,認為應當由本院審理的案件。
2.地域管轄
地域管轄,是指確定同級而不同區(qū)域的人民法院受理第一審民事案件的分工和權限。我國民事訴訟法規(guī)定的地域管轄,包括一般地域管轄、特殊地域管轄、協(xié)議管轄、專屬管轄和共同管轄。
(1)一般地域管轄,是指按照當事人所在地與人民法院轄區(qū)的隸屬關系所確定的管轄。該類管轄遵循“原告就被告”的原則,即原告起訴應到被告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
。2)特殊地域管轄,是指以訴訟標的中所涉及的法律事實的所在地、爭執(zhí)的標的物所在地、被告住所地與法院轄區(qū)之間的關系所確定的管轄。
、俸贤m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
、谝虮kU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保險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垡蚱睋m紛提起的訴訟,由票據支付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芤蜩F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lián)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fā)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菀蚯謾嘈袨樘崞鸬脑V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抟蜩F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fā)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咭虼芭鲎不蛘咂渌J?lián)p害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碰撞發(fā)生地、碰撞船舶最先到達地、加害船舶被扣留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嘁蚝ky救助費用提起的訴訟,由救助地或者被救助船舶最先到達地人民法院管轄;
、嵋蚬餐p提起的訴訟,由船舶最先到達地、共同海損理算地或者航程終止地人民法院管轄。
(3)協(xié)議管轄,是指根據雙方當事人的約定確定的管轄,又稱合意管轄或約定管轄。
。4)專屬管轄,是指法律規(guī)定某些訴訟標的特殊的案件專門由特定的人民法院管轄。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適用專屬管轄的案件有以下三種:①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②因港口作業(yè)中發(fā)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③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
共同管轄,是指對同一訴訟依照法律規(guī)定兩個或兩個以上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轄權。選擇管轄則是在共同管轄的情況下,當事人應當依據一定的規(guī)則,確定其中的一個人民法院對案件行使管轄權。
3.指定管轄與移送管轄
。1)指定管轄,是指上級人民法院在法律規(guī)定的情形下,對某個具體的案件,指定其轄區(qū)內某個下級人民法院予以管轄。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對指定管轄的規(guī)定,適用指定管轄的情況有兩種:第一,對案件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因特殊原因無法行使管轄權;第二,兩個以上的同級人民法院對管轄權發(fā)生爭議,且協(xié)商不成,由其共同的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2)移送管轄,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受訴人民法院發(fā)現(xiàn)自己對該案無管轄權,而將案件移送給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
。3)管轄權轉移,是指經上級人民法院的決定或同意,將案件的管轄權由上級人民法院轉移給下級人民法院,或者由下級人民法院轉移給上級人民法院。
4.管轄權異議
管轄權異議,是指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被告在答辯期間向受訴人民法院提出的認為受訴人民法院對受訴的該案無管轄權的意見或主張。
根據《民事訴訟法》的規(guī)定,管轄權異議的提出,應當符合下列條件:①管轄權異議應當由案件的被告提出;②管轄權異議應當在被告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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