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無錫公務員筆試成績查詢公告
一、2012年全省公務員考錄筆試成績最低合格線為:
A類職位總分16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單科50分以上;
B類職位總分11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單科50分以上;
C類職位總分11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單科50分以上, 其中定向招考優(yōu)秀村(社區(qū))黨組織書記(主任)的職位(職位代碼“98”)總分90分且《行政職業(yè)能力測驗》單科50分以上。
說明: 復查受理時間為2012年3月29日-3月31日 ,成績復查辦法見附表。
“成績排名”一欄顯示的為考生達到最低合格線后在所報考職位內(nèi)的排名。
二、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及注意事項請于近期關(guān)注本站。
附:
復查成績辦法:
1、考生對考試結(jié)果有疑問,可在2012年3月29日-3月31日辦理核查手續(xù),過期不予受理;
2、核查范圍僅限于對主觀題試卷答案有無漏評,合分、登分是否準確,是否有違紀記錄或其他異常情況,對主觀題評分標準掌握上的分歧及客觀題成績不屬于核查受理范圍。
填表說明:
1“單位意見”中的“單位”指考生所在單位。
2、此表由各市、省直主管部門收集報省人事考試中心。試卷在省閱卷的,省考試中心在收到此表后一個月內(nèi)給予答復;試卷由國家統(tǒng)一評閱的,省考試中心收集報人事部考試中心,部考試中心回復后即予答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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