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揚州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考錄體能測評通知及入選名單
注意事項:
1、體能測評報到時間: 2011年5月30日上午6:00,遲到超過30分鐘者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2、體能測評地點: 揚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揚州市廣陵區(qū)灣頭鎮(zhèn)秦郵路971號,揚州市車管所南側)。
3、考生攜帶材料: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體能測評通知書和資格復審材料。請認真對照《關于揚州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復審的通知》有關報考資格復審的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含與網上報名系統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兩張)。
4、考生要根據自己身體狀況決定是否參加體能測評,超過自身承受能力而參加體能測評者后果自負。
5、考生不得將任何通訊工具帶進體能測評場內,如有攜帶者須在體能測評前交工作人員集中保管;體能測評中必須遵守紀律,服從管理。
6、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將參加隨后組織的體檢,具體時間以體檢通知為準。
7、體能測評通知書領取時間、地點: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于5月25日—27日(上午9時—12時、下午14時—17時)到報考單位所在縣(市、區(qū))組織部門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聯系電話:寶應縣委組織部0514-88280307、高郵市委組織部0514-84615050、江都市委組織部0514-86299298、揚州市廣陵區(qū)委組織部0514-87366356。
附:2011年揚州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考錄體能測評入選名單
1、體能測評報到時間: 2011年5月30日上午6:00,遲到超過30分鐘者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2、體能測評地點: 揚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揚州市廣陵區(qū)灣頭鎮(zhèn)秦郵路971號,揚州市車管所南側)。
3、考生攜帶材料: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體能測評通知書和資格復審材料。請認真對照《關于揚州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復審的通知》有關報考資格復審的要求,攜帶相關材料(含與網上報名系統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兩張)。
4、考生要根據自己身體狀況決定是否參加體能測評,超過自身承受能力而參加體能測評者后果自負。
5、考生不得將任何通訊工具帶進體能測評場內,如有攜帶者須在體能測評前交工作人員集中保管;體能測評中必須遵守紀律,服從管理。
6、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將參加隨后組織的體檢,具體時間以體檢通知為準。
7、體能測評通知書領取時間、地點: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于5月25日—27日(上午9時—12時、下午14時—17時)到報考單位所在縣(市、區(qū))組織部門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聯系電話:寶應縣委組織部0514-88280307、高郵市委組織部0514-84615050、江都市委組織部0514-86299298、揚州市廣陵區(qū)委組織部0514-87366356。
附:2011年揚州市人民法院和人民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考錄體能測評入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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