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揚州市公安機關(guān)人民警察考錄體能測評通知及入選名單
注意事項:
1、體能測評報到時間: 2011年5月30日上午6:00,遲到超過30分鐘者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2、體能測評地點: 揚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揚州市廣陵區(qū)灣頭鎮(zhèn)秦郵路971號,揚州市車管所南側(cè))。
3、考生攜帶材料: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體能測評通知書和資格復審材料。請認真對照《關(guān)于揚州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復審的通知》有關(guān)報考資格復審的要求,攜帶相關(guān)材料(含與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兩張)。
4、考生要根據(jù)自己身體狀況決定是否參加體能測評,超過自身承受能力而參加體能測評者后果自負。
5、考生不得將任何通訊工具帶進體能測評場內(nèi),如有攜帶者須在體能測評前交工作人員集中保管;體能測評中必須遵守紀律,服從管理。
6、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將參加隨后組織的體檢,具體時間以體檢通知為準。
7、體能測評通知書領取時間及地點: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于5月25日—27日(上午9時—12時、下午14時—17時)到報考單位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地點:揚州市公安局(揚州市新城河路310號)、邗江分局(揚州市文匯西路158號分局5樓)、儀征市公安局(儀征市大慶北路89號市局11樓)、高郵市公安局(高郵市海潮東路66號市局9樓)、寶應縣公安局(寶應縣葉挺東路21號縣局2樓)。
附:2011年揚州市公安機關(guān)人民警察考錄體能測評入選名單
1、體能測評報到時間: 2011年5月30日上午6:00,遲到超過30分鐘者視為自動放棄體能測評資格。
2、體能測評地點: 揚州市人民警察培訓學校(揚州市廣陵區(qū)灣頭鎮(zhèn)秦郵路971號,揚州市車管所南側(cè))。
3、考生攜帶材料: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體能測評通知書和資格復審材料。請認真對照《關(guān)于揚州市2011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和參照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報考資格復審的通知》有關(guān)報考資格復審的要求,攜帶相關(guān)材料(含與網(wǎng)上報名系統(tǒng)上傳電子照片一致的1寸彩照兩張)。
4、考生要根據(jù)自己身體狀況決定是否參加體能測評,超過自身承受能力而參加體能測評者后果自負。
5、考生不得將任何通訊工具帶進體能測評場內(nèi),如有攜帶者須在體能測評前交工作人員集中保管;體能測評中必須遵守紀律,服從管理。
6、體能測評合格人員將參加隨后組織的體檢,具體時間以體檢通知為準。
7、體能測評通知書領取時間及地點:考生攜帶本人身份證、筆試準考證于5月25日—27日(上午9時—12時、下午14時—17時)到報考單位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地點:揚州市公安局(揚州市新城河路310號)、邗江分局(揚州市文匯西路158號分局5樓)、儀征市公安局(儀征市大慶北路89號市局11樓)、高郵市公安局(高郵市海潮東路66號市局9樓)、寶應縣公安局(寶應縣葉挺東路21號縣局2樓)。
附:2011年揚州市公安機關(guān)人民警察考錄體能測評入選名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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