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學基礎知識理論九
【重點法條】
第三十三條 凡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的人都是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任何公民享有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權利,同時必須履行憲法和法律規(guī)定的義務。
第三十四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年滿十八周歲的公民,不分民族、種族、性別、職業(yè)、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財產(chǎn)狀況、居住期限,都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但是依照法律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人除外。
第三十五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游行、示威的自由。
第三十六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
第四十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勞動的權利和義務。
【意思分解】
1、第33條第1款意思非常明確,即成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只須一個條件——具備中華人民共和國的國籍,特別注意具有中國國籍的未成年人是中國公民。
2、第33條第2、3兩款是《憲法》第二章開篇條款,而《憲法》第二章“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是考試絕對重點,其考查的角度多為讓考生判斷某一具體權利的法律性質,以及某一具體權利義務的內(nèi)容。下面綜合歸納一下公民的基本權利義務。
公民的基本權利包括:
(1)平等權(第33條):①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須注意的是 “在法律面前平等“是指在適用法律上的平等。②禁止差別對待。
(2)政治權利:①選舉權與被選舉權(第34條)。 ②言論、出版、結社、集會、游行、示威自由(第35條); ③宗教信仰自由(其內(nèi)容為:有是否信仰宗教的自由;有信仰此宗教或彼宗教的自由;有信仰某一教派的自由;有隨時信或不信的自由。)
(3)人身自由: ①人身自由不受侵犯(第37條); ②人格尊嚴不受侵犯(第38條); ③住宅安全權(第39條); ④通信自由(第40條)。
(4)社會經(jīng)濟權利: ①公民財產(chǎn)權(第13條); ②勞動權(第42條); ③休息權(第43條);④獲得社會物質幫助權(第45條)。請注意行使權利的條件:年老、疾病、喪失勞動能力。
(5)文化教育權利:①受教育權(第46條); ②文化權利(第47條)。它包括:從事科學研究的權利;文藝創(chuàng)作的權利;從事其他文化活動的權利。
(6)監(jiān)督權(第41條): ①批評、建議權; ②控告、檢舉權; ③申訴權。
3、請注意勞動權與受教育權具有雙重性,它們同時也是公民的基本義務。
【真題回顧】
(2006年江蘇真題C類)
11、—些用人單位拖欠和克扣農(nóng)民工工資.這種行為侵犯了農(nóng)民工的( B )
A 人身權利 B 取得勞動報酬的權利
C 勞動權利 D 勞動安全和衛(wèi)生保護權利
(2004年江蘇真題B類)
74、根據(jù)我國《憲法》的規(guī)定,公民可以獲得物質幫助權的條件是( ACD )。
A公民在年老時 B公民在遭受自然災害時
C公民在疾病時 D公民在喪失勞動能力時
(2005年國考真題A類)
96、在我國,“公民”一詞的含義是指(B)。
A 年滿18周歲具有我國國籍的人 B 具有我國國籍的人
C 享有政治權利的人 D 出生在我國的人
(2007年國考真題)
98、我國憲法規(guī)定了公民的基本權利和義務,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下列關于我國公民基本權利的表迷,不正確的是(C)。
A.國家培養(yǎng)和選拔婦女干部,實行男女同工同酬
B.年滿18周歲,未被剝奪政治權利的中國公民均享有選舉權和被選舉權
C.社會,經(jīng)濟、文化教育方面的權利不包括公民年老、疾病、喪失勞動能力時的物質幫助權
D.國家保護華僑的正當權益,保護歸僑和僑眷的合法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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